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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遇暴力 强拆终违法

2019-12-06 11:48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字体: [ ] 阅读:

  2018年某日凌晨,河南王某的高档别墅突然遭遇强拆,屋内物品被埋入废墟。王某和家人面对眼前的一片废墟不敢相信,心痛至极!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呢?王某又该如何应对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据王某描述,自己在河南郑州某区拥有的这栋房屋位置优越,房屋价值较高。2015年,该地区进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该房屋所处位置被划为拆迁范围,但是,自2015年以来该项目负责单位一直未与王某签订安置补偿协议。2018年9月21日凌晨3点,相关单位在没有合法手续,也未与王某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将王某的高档别墅非法强拆。

  面对这种难以接受的情况,王某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决定和不合法行为抗争到底。

  王某凭借从各个方面搜集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以及两位主任的信息,找到冠领。经过深入沟通以及对细节问题的核实,任战敏主任接受了王某的委托,并和李瑞丽实习律师一起办理此案。

  两位律师办理过全国多个省市的拆迁案件,经验丰富、严谨负责。他们一方面对当事人王某的情况深表同情,另一方面以专业认真的态度投入到案件的办理中。通过对案件的全盘把控和高敏感度,他们很快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点,发现对方无权拆除王某房屋,且拆除该房屋无任何法律依据,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于是决定向法院主张该区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审理过程中,该区政府辩称,首先,王某并非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其次,区政府没有拆除王某房屋,由拆迁指挥部对王某房屋进行过普查并且通知王某持土地及房屋的凭据或者带土地使用人一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Z后,称城中村改造前进行过动迁宣传、房屋普查等,王某人已搬离说明是同意将房屋拆除的,房屋拆除行为不存在违法。

  那么,究竟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庭审中,两位律师提供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并得到法院的支持,首先,用原告身份证和户主死亡证明,证明了王某作为原告主体适格;其次,该村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王某签字确认的附属物普查表等证明了王某家庭拥有房产等权益的事实;第三,涉案六层房屋被拆除发生在城中村改造期间,该区政府作为城中村改造的主体,虽然说房屋拆除行为非自己所为,但却提供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另外,既然王某家庭户在该村拥有房产等合法权益,该区政府应当经过补偿等程序后方能拆除,而该区政府却在未向王某家庭进行补偿安置,也未经王某明示同意拆除的情况下拆除了王某家庭涉案房屋。

  Z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河南省郑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拆除原告王某家庭户在该区涉案房屋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该区人民政府承担。

  至此,王某及其家人内心的感慨感动溢于言表,既感慨于自己作为普通老百姓无力守护家园的无奈,又感动于两位律师的辛苦付出、法律的公平公正。看到这样结果不只是两位代理律师深感欣慰,冠领团队也以专业敬业的两位律师为骄傲,决心在促进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撰稿:龙艳艳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杨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