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先生
代理律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王咸刚律师
被告: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案情概要
刘先生是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某村村民,其子刘某合法拥有涉案房屋。2018年12月17日,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违反法律规定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先生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此次强拆纠纷,遂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王咸刚律师代理维权。
法庭雄辩
北京冠领律所介入本案后,指派王咸刚律师担任刘先生的委托代理人。冠领律师介入后,并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于法庭上提出了五点代理意见:被告超越法定职权、被告所作《强制拆除决定书》的事实认定错误、实体违法、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冠领律师立足法律,庭上雄辩,向法庭提出了两点诉讼请求:撤销《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原告方积极举证、主动维权,赢得了法院的认可。在法庭上,冠领律师对被告方所列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目的进行了充分的质证。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法院认为,被告无行政法授权的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职权,且无法证明依照法律规定送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属于主要证据不足和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
律师说法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强制拆除在行政法上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依据法律规定,强制拆除只能由有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或法律授权的其他主体实施,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均不能授权行政强制执行权。因此,如果您遇到超越职权非法强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专业拆迁律师维权。
此外,强制拆除须遵守法定程序,《强制拆除决定书》须依据法律规定送达。如果您遇到在强拆过程中拒绝送达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也可以向专业拆迁纠纷维权律师请求法律帮助。
胜诉判决
在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最终,湖南省怀化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作出胜诉判决:
撤销被告怀化市某某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12月17日作出的怀鹤执强拆字【2018】第0898号强制拆除决定。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