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要】
原告黄某在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北路拥有一处154.13平的合法房屋。但是,当地政府以棚改名义要求征收拆迁。2017年6月15日,东湖区政府与第三人工业公司签订征收委托协议,由政府负责征收拆除房屋与平整土地。2017年9月4日,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书》、《房屋征收公告》以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直至2018年6月,原告与政府仍未就补偿安置协议内容达成一致,也未签字。2018年7月7日,被告房管局又以综合管廊工程项目为由组织“拆迁大军”强拆了原告黄某的房屋。因此,原告对此不服,于2018年7月10日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办案风采】
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风趣干练,追求公平正义,以坚强的信念、昂扬的斗志面对不公的待遇,只为给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的“大家”。在他们两位的通力合作下,最终为当事人维权赢得了阶段性胜利,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房产局强拆房屋行为违法。
【案件意义】
一次次案件的胜利,标志着国家法治建设的又一次次进步。行政案件属于民告官,其诉讼难度可谓十分巨大,因此它的胜利更是代表着国家法治进程的进一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