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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强拆赔偿类十大经典案例

2020-03-30 13:54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字体: [ ] 阅读:

  1、上海松江某仓储公司厂房强拆案

  原告上海市某仓储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其厂房出租给50多家企业开展生产经营,为社会提供了上千个工作岗位。

  2015年3月15日,被告某镇政府突然对原告进行现场检查,竟认为原告经营了近十年的厂房系违法建筑,并对原告做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2015年11月18日被告又向原告制作并送达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告》,表明因原告未自行拆除,其将组织人员对原告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冠领律师接到邀请后迅速赶往上海驰援,经过几日马不停蹄的现场调查、证据提取、内部讨论、法律分析,一场堪称拆迁诉讼典范的维权博弈正式展开。

  冠领律师首先代理原告就被告作出的限拆决定书起诉至松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获胜后,镇政府不服上诉至上海市一中院,在冠领律师的有力防守下,二审法院驳回了镇政府的上诉。

  随后冠领律师分别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通告违法,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诉讼,并双双获得胜诉。被告虽再次提起上诉,但在研判情势后自知难以翻盘,又双双撤回了上诉。

  2017年8月,在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诉讼大获全胜的基础上,冠领律师向松江区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该案于2017年11月开庭审理,后进入调解阶段。由于案件极为复杂,直至2019年1月7日,双方最终达成行政调解: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共计1.75亿元。

  本案前后历经3年有余,终于尘埃落定,原告和冠领律师的辛苦付出终于得到了满意的结果——获赔1.75亿元之巨。掩卷之余,还应当看到这一案件赢得十分不容易:

  首先,证据繁多——被告为避免行政赔偿的结果,举示了12项证据,原告为获得法院支持,举示了19项证据,冠领律师对该31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审查,并针对被告的12项证据逐一质证,力求从事实和程序角度推翻被告的主张。

  其次,标的巨大——原告仓库涉及50多家经营者、1000多人的就业问题,冠领律师认为,面对这种情况,必须更加慎重办案,决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为了原告及1000个家庭的生计,本案即使再难,也不轻言放弃。本案一日未审结,律师的心就一日不放下。

  最后,难度极大——拆迁案件中大案、难案的办理往往环环相扣,一个程序中的失误可能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传导到后续程序,案件办理中的丝毫松懈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在本案中,冠领律师凭借高屋建瓴的整体规划,锱铢必较的细节雕琢,实现了七个诉讼程序无一败绩的惊人成绩,最终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损失。

  2、江苏南京俞某住房强拆案

  家住南京市某区的俞先生拥有一套面积65平方米的住房,房子虽然不大,但是它所处的区位却很好,这样的房子在周边已经达到好几万一平方米了。

  几年前,俞先生的房子被划入了拆迁范围,但拆迁部门给出的评估结果竟然只有一平方米8000多元,加上搬迁费、中转费、装修费等等算下来,一共也只能获得57万多元补偿款。当时正值孩子要高考,拆迁部门三天两头上门催迁让孩子无法专心复习,于是一家人只好在其他地方租了一间房子临时居住。

  这一租不要紧,原住房竟然在不久后被拆迁部门强拆了。俞先生万分着急,多方求助,最终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帮他维权。

  这个案子审理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在一审中,虽然冠领律师从庭前准备到法庭发挥都无可挑剔,但是法院还是判决了俞先生败诉。于是此案上诉到江苏省高院,省高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一审市中院重新审理,支持了俞先生的诉求,判决确认南京市某区政府强拆违法。区政府没有上诉。

  案子胜诉后,俞先生以为这样就可以拿到合理赔偿,恢复原来的生活了。但是,让俞先生没想到的是,当他将赔偿申请书交到南京市某区政府之后,得到结果竟然是:按照原补偿数额进行赔偿!

  得知此消息,冠领律师立即又代理俞某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的诉讼。

  在庭审中,区政府仍然坚持以原先赔偿决定中的数额给俞先生进行赔偿。原因是,这是当时合法的评估机构对俞先生房屋作出的评估结果,体现了俞先生房屋在当时的价值。虽然现在距离评估时已有几年之隔,但之所以长期没有解决,是俞先生一直拖延不同意搬迁造成的。

  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指出俞先生长期不愿意搬迁,恰恰是被告极不合理的补偿方案造成的,同时,冠领律师针对房屋补偿、搬迁费、中转费、装修费、屋内财产损失费等逐一发表意见,对赔偿数额分毫必争。

  在冠领律师充分举证、有力说理之下,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南京市某区政府赔偿俞某合计441万元。赔偿额从57万到441万,提升了近8倍之多。

  3、安徽宿州孟某商住房强拆案

  孟某房屋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某县,房屋建成后其妻子王某于2009年12月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用途为住宅,后王某于2012年1月办理了《房地产权证》,土地性质为集体,规划用途为商住。2018年2月该县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孟某的房屋位于被划入征收范围。

  征收工作进行中,该县不动产登记局突然向王某下达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理由是记载事项错误,要求王某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随后该县不动产登记局依职权将登记在王某名下的该房屋性质由“非住宅、住宅”变更为“住宅”,并于11月30日将该房屋强制拆除。

  孟某夫妇不知所措,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请律师代理起诉,最终法院确认该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孟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随后冠领律师代理孟某夫妇提起了国家赔偿之诉。庭审过程中,该县政府一口咬定能够赔偿的总额为1713056元,不赔偿其停产停业损失。

  冠领律师指出孟某的房屋实际总面积是1140.23平方米,涉案房屋中有325.85平方米系于2008年6月以后、2013年2月之前建设,依据案涉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可享受50%的面积奖励,孟某的房屋符合这一条件;该县城区2019年1至10月份新建商品房的备案价格为4940元/平方米,应以此为参考确定赔偿数额;另加停产停业损失,房屋装修附属物、屋内物品损失,院内空地、地下室、透明砖瓦房、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损失的认定,最终结果和对方的说法大相径庭。

  最终法院判决某县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赔偿原告孟某房屋损失4969682元,屋内附属物及屋内损失35万元,另加院内空地损失、地下室损失、透明砖瓦房损失、搬迁费,共计5416073.72元。

  4、江西南昌赵某无证房屋强拆案

  2018年4月27日,家住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的赵先生收到一张《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指赵先生在农村的住宅由于没有办理任何建房审批手续,认定该房产为违章建筑,要求他限期自行拆除,否则政府将依法强制执行。

  赵先生的这处房子是在2006年建设的,建房时他从没有听过在自己宅基地里建房还得政府同意,还要办理审批手续。房子从建成到限期拆除时已过了12年,也一直没有政府工作人员告知他要办理什么审批手续。偏偏到现在要征收的时候,征收部门才告诉他建房应该有审批手续,并且直接要求他拆除房屋。

  2018年8月22日,就在赵先生四处求助、寻找解决办法的时候,又一纸文书贴到了他家门外,这一次是《强制决定书》。赵先生知道这次是要来真的了,所以他抓紧时间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他打这个官司。就在冠领律师经过对事实的研判,写出起诉撤销《强制决定书》的诉状时,赵先生那边传来噩耗。当地镇政府于12月3日把赵先生及家人强行拖出房屋,用一上午的时间将他们居住了12年的住宅夷为平地。冠领律师看着远方传来的满目废墟的照片,当即决定改变诉求,起诉强拆违法。

  诉强拆违法这个案子并没有受到太多阻力,仅仅是在程序上,冠领律师就充分论证了镇政府强拆行为的违法性,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也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直到行政赔偿阶段,挑战才真正来临。

  在这次庭审中,冠领律师抓住赵先生履行了申请建房义务、房屋符合一户一宅规定、赵先生依据《物权法》享有居住权不可任意侵犯、强拆的行政赔偿应当秉持全面赔偿原则等多个方面,据理力争。

  最终,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说服了法官,法院判决镇政府为赵先生安置一套160平方的安置房,并且提供自费购置240平方米案涉项目安置小区安置房的权利;另外赔偿赵先生包括拆迁奖励、搬迁费、过渡费、装修费和物品损失等共计80余万元。

  5、河南商丘19户房屋强拆案

  河南商丘某县实施国道公路改建工程,19户村民房屋被划入征收红线范围内。为加快公路改建工程进度,在征收双方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将19户村民房屋强制拆除。19户村民不服,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起行政诉讼。

  法庭上,针对征收方的强拆行为,冠领律师据法力争,直指征收方未按照法定程序对宅基地上房屋进行拆除,并一一详尽阐明强拆行为程序违法点。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获得法庭支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确认征收方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违法。

  征收方的强制拆除行为被判决违法,接下来便是国家赔偿诉讼。然而在国家赔偿一审过程中,征收方提供了村委会的证明,提出19户中的部分村民一户多宅,在村中另有房屋居住,应当降低赔偿。一审法院就此判决对19户村民的房屋价值损失进行区分性赔偿:部分上浮70%进行赔偿;根据征收方提供的村委会证明,另外一部分仅上浮20%赔偿。

  针对征收方提交的村委会证明,冠领律师有的放矢,代理部分村民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村委会证明不能采信、更不需要采信的角度,详细论证以村委会证明区分赔偿的做法站不住脚:

  第一、村委会的证明在内容、形式上存在漏洞,无法证明部分村民有多处房屋的事实;

  第二、村委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其证明缺乏中立性、客观性,不能采信;

  第三、一审法庭对其他房屋是否存在、位置在何处没有进行调查核实,在证据采信及事实认定上存在严重错误;

  第四、赔偿是对征收方违法强拆房屋之惩罚,与村民在本村是否有其他房屋无关,征收方实施了多个相同的强拆行为,对其惩罚应具有同一性,不应区分20%或者70%。

  参考冠领律师的观点,二审法庭请征收方提供补充证据,证明部分村民的第二处房屋位置、面积等信息,结果征收方对此一问三不知。最终二审法庭没有认可村委会证明的效力,综合考虑案件实际及同一拆迁项目中被拆迁人利益同等保护原则,对19户村民案涉房屋价值损失一视同仁,全部在合法征收补偿标准的基础上上浮70%予以赔偿。

  6、浙江杭州某旅游用品厂强拆案

  原告系杭州一旅游用品厂,住所地位于杭州市某区某街道。2010年6月原告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工业出让地土地使用权,后又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一幢面积约890平方米的仓库,2013年又合法建造一幢房屋。

  2017年,该地块被纳入旧城区改造的范围,当地街道办一直未与原告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于是当地街道办向被告即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原告使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收回,2017年7月,被告在未经某区政府明确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收回原告土地使用权。

  2017年8月,原告的房屋被拆除,该涉案土地被挂牌出让。原告对区国土局的违法行为十分不满,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将其告到杭州市临安区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未得到区政府的批准即决定收回原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违法,依法应予撤销,但由于该地块已经挂牌出让,无法撤销,因此确认被告收回原告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违法。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因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247万元。

  在我国土地公有的制度下,土地的所有权只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法人只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国有土地的取得、转让和收回都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

  就本案而言,收回原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经过区政府的批准,而被告系区国土资源局,并不能擅自做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被告的行为超越其职权,冠领律师一针见血指出被告的这一违法行为,最终为被告争取了合理的赔偿款项。

  7、河南商丘陈某住房强拆案

  陈某在商丘市某区某处拥有合法房屋,用于经营金银首饰。为了促进当地高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当地政府作出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陈某的房屋位于被征收范围之内。

  在未与陈某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陈某房屋予以拆除,给陈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陈某无奈之下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到涉案房屋所在地实地调查,收集案件证据。

  在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之后,冠领律师制定了明确的策略。冠领律师首先向当地人民政府发出了律师函,申明了委托人陈某的立场并且强烈谴责了当地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

  由于委托人陈某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冠领律师主动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以便获得征收项目确立,补偿方案制定的具体信息,从中找出支撑陈某请求的依据。

  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材料,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政府的征收决定。与此同时,冠领律师还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当地人民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违法。

  在获得了法院确认强拆违法的判决之后,冠领律师指导陈某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赔偿,但却遭遇了政府部门的置之不理,于是冠领律师再次撰写起诉状,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当地人民政府赔偿陈某812849元。

  8、浙江杭州陈某商铺强拆案

  陈某在浙江省杭州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依法办有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为商用,用于电动车专卖店、粮油蔬菜店、健身馆经营。因城中街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陈某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

  由于补偿标准过低,陈某未与相关部门签署安置补偿协议。然而当地政府却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作出了同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强制拆除了陈某的房屋。

  陈某在房屋被强拆之后,立刻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于冠领律师深入交谈之后,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委托冠领律师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立即组织人员分析证据材料,制定后续方案。

  首先,冠领律师向当地国土资源局、当地人民政府发出律师函,表明自己将代理陈某处理相关事宜,更重要的是立场鲜明地指出了陈某的合理请求及事实依据,希望能获得相关部门的合理对待。

  随后,冠领律师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获得了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相关信息。通过这个重要举措,律师团队更加全面地掌握案件有关证据材料。在分析获得的信息之后,发现了行政机关在征收方面的诸多不合法之处,为后续的起诉提供了思路。

  根据已有的材料,冠领律师制定了后续的诉讼策略。

  首先,鉴于当地国土分局企图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名义取得陈某合法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冠领律师团队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当地国土分局的收地决定。

  在诉收地决定的过程中,律师发现该收地决定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律师团队立即转变思路,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杭州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批复。法院最终支持了这一诉讼请求。

  在诉政府批复的同时,冠领律师团队双管齐下,提起了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诉讼。

  最终,当地政府在多重诉讼压力之下,主动与当事人协商,政府提出愿意给付合理的赔偿款,双方达成和解,当事人的目的得以实现。

  9、河南商丘马某商铺强拆案

  马某的涉案房屋位于商丘市某区,房屋用于商业经营。当地政府为了促进郑徐客专高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作出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陈某的房屋位于被征收范围之内。

  由于双方就赔偿标准存在分歧,马某未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然而,当地人民政府却组织有关人员将陈某房屋予以拆除,给陈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马某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团队与马某接洽后,马某向律师提供了相关的证据资料。

  任战敏律师指导团队制定了解决方案,立即向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以便掌握更多与征地建设项目有关的信息,同时也向当地人民政府发出了律师函,申明马某的请求和立场,表明已接受马某委托用法律手段维护其权利。

  随后,冠领律师团队向法院提交了证据材料,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政府的征收决定,同时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当地人民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违法。

  政府的强拆行为明显存在多处违法之处,最终法院确认当地政府的强拆违法。

  在获得了确认违法的判决之后,冠领律师指导陈某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赔偿,但是,政府对该判决置之不理,在指定期限内未予答复。

  冠领律师再次拟定起诉状,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行政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当地人民政府赔偿马某723619元。

  10、四川都江堰江某住宅强拆案  

  江某在四川省都江堰市合法拥有房屋。由于都江堰市滨江新区项目的需要,当地政府要对江某的房屋进行征收。起初,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向江某作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江某不认同该安置方案,未于国土资源局达成安置协议。

  此后,国土资源局又向江某作出《责令交地决定书》,企图迫使江某交出土地,搬离其房屋。面临此种压力,江某决定寻求法律帮助,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首先就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提出异议,并对国土资源局作为征地依据的568、569、904号征地批复分别申请行政复议,此举目的在于釜底抽薪,从根本上否定国土资源局征地的合法性。

  其次,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江某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表明其曾向镇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却没有得到合法答复,该镇政府存在信息公开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再次,冠领律师还对国土资源局的违法征地行为提出查处申请,以期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应,并对国土资源局的不合法定程序的征收公告行为提起诉讼。最后,在江某的房屋被镇政府强制拆除后,冠领律师果断再次将这一严重违法行为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镇政府以及国土资源局的上述一系列行为违法。

  在冠领律师和江某的共同努力下,当地政府最终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要求和我方协商,并表示愿意提高补偿额度。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冠领律师为当事人江某争取到5人的安置房指标以及近50万元的货币补偿。


 

撰稿:马佳斌
类型:A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刘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