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萧县人民政府赔偿原告老刘(采用化名)541万元。历时一年有余的政府强拆的案件,终于以老刘胜诉落下帷幕。
一夕之间,家园成了废墟
2018年初,老刘听说自家的房要拆迁了。听到消息的第一时间,老刘有种中彩票的感觉,但同时也有点不舍,毕竟,这个房子自己住了也有十年,而且也是全家主要收入的一部分,说到老刘家是三层高的自建房,楼上为出租房为主,临街为店铺,在这样一个四线小县城,有这样一栋房子可以保证一家三代生活无忧。
从2018年2月份,县政府拆迁办的人,就正式通知老刘,他们的房子被列入征收范围了。4月份,老刘就被陆陆续续地签订承诺书、产权调换协议等等,但是里面给出的补偿款七七八八加起来不足40万元,这让老刘开始疑惑,明明之前在网上看到该地段房屋每平米可以达到4600多元/平米,非住宅更是高达6000多元/平米,老刘的房子使用面积有700多平米,怎么算都觉得不对啊!
于是老刘自己留了一个心眼,在产权调换协议的备注中注明“该协议为初签,尚有争议,若达不成协议自行作废。”
之后县政府和老刘再没签订其他协议,那份有补偿金额的协议,县政府在强拆之后也没有实际履行。
老刘一家三代所住的房子是登记在老刘妻子名下的,18年10月老刘的妻子因病去世,11月县不动产登记局强行将登记在老刘妻子名下的涉案房屋性质由“非住宅、住宅”变更为“住宅”,在同月,对老刘房屋进行了强拆。
虽然,早在18年4月份,县不动产登记局向老刘的妻子下达了变更登记的通知。但是在老刘提出行政诉讼时,萧县法院驳回起诉。
诉讼维权,律师助其赢得10倍的赔偿
老刘及其家人对县政府办案人员的做派,感到非常的失望和气愤。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说法。
经过几个月的考虑,老刘和家人最终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冠领律所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据律师了解,在强拆前,县政府虽然确定了补偿标准,并且对老刘房屋征收补偿金额进行了计算,因为老刘对补偿金额有异议,双方未达成一致。政府办案人员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强行拆除老刘的房屋,显然属于违法。
冠领律所律师表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四)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在第三十六条(八)项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综合来说,老刘是有权力获得合理的国家赔偿。
在冠领律师的分析和建议下,形成了清晰的诉讼思路。老刘尽最大努力收集证据后,开始了新的诉讼。
经过冠领律所律师和老刘的共同努力,在中级人民法院公正判决下,老刘的诉求终于迎来公正的判决!判决书中明确实施强拆的政府部门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赔偿老刘500余万的房屋财产损失。
END
近几年,由于国家积极推进棚改项目,部分地方办案人员为了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降低成本而进行强拆,使得有些人房子被无偿强拆之后“无家可归”。虽然,老刘的维权之路有过一段曲折,但是在冠领律所律师的努力下,取得了胜利!
撰稿:张菁洋
类型:C 类稿
编辑:侯学飞
审稿:段主编
法务:杨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