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S29呼和浩特至凉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已进入征地拆迁阶段。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为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被拆迁方拥有知情权,政府需要公开必要的文件。对于农村房屋拆迁,您知道必须公告哪些文件吗?
结合《土地管理法》以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相关规定,征收方应公告的文件有: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两项。
一、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上述内容,无须被征收人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就应当能够看到,否则即为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违法。
三、申请拆迁信息公开的注意事项:
在实践过程中,被征收人想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人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通过EMS邮寄的方式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要保存好邮寄的单子,这个是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2.申请人依法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书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3.在申请信息公开时,申请人要检查申请的对象是否准确,要选择负有拆迁信息公开义务的部门提出自己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所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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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吕金孺
类型:C 类稿
编辑:闫 慧
审稿:张主编
法务:杨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