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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CCTV12《见证》)专访周旭亮电信诈骗法律问题

2020-05-29 09:17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字体: [ ] 阅读:

文章关键词:中央电视台 CCTV12 《见证》电信诈骗 

 

 
 

        2016年45日,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接受CCTV12《见证》栏目的采访,就电信诈骗问题从法律层面进行了深入分析。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在采访中,周旭亮律师就电信诈骗中常见的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详细介绍。

      周旭亮律师指出,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电信诈骗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电话(可显示任意电话号码)冒充电信、邮政工作人员拨打市民个人电话,以固定电话(水费、网络、闭路电视)欠费、邮件未查收等理由谎称市民个人身份资料被盗用。在套取被害人个人信息后,不法分子再冒充公检法、银监等政府部门以被害人被盗的身份涉嫌洗黑钱、贩毒、命案等犯罪,须监管银行账户或审查资金为由,要求受害者将银行内的资金转到不法分子提供的所谓的安全账户内
 

 

       冒充公检法人员进行电信诈骗可能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周律师详细解释了二者的区别。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电信诈骗分子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针对生活中常见多发的冒充公检法人员进行电信诈骗的情形,周律师强调,广大群众一是要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二是不要轻信陌生人来电,更不要轻易转账,三是面对类似的恐吓,不要过于紧张害怕,不要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见证》栏目以一以贯之的态度关照中国时代进程之变迁,中国社会文明进步之变迁,遵循“现实纪实--人物口述--影像资料”的叙事模式,从现实的细微处入手,用影像沟通历史和现实,探寻现实变迁的历史纵深感,以此见证时代的演进,社会的变迁。从200011月至今,《见证》栏目始终以严谨的态度、新闻的眼光,全面、立体、真实地展现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是中央电视台的精品栏目。

       周旭亮律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兼主任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周律师是业界卓越的刑事辩护专家级律师,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其代理的业务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企业报、地产杂志等众多媒体的采访报道。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与《法制晚报》达成战略合作,周旭亮律师受聘担任《法制晚报》专家顾问团首席顾问,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敬业精神获得了当事人及律师界的一致好评。

 

文章关键词:招摇撞骗罪  诈骗罪  周旭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