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5日晚18:50,周旭亮律师主讲的“噩运红包”在中央电视台CCTV-12《法律讲堂》栏目正式播出。
在周旭亮律师的讲述中,某人经朋友介绍加入抢红包群,参与抢红包赌博,输光财产后又受利益驱使当起了抢红包群的群主,最终因触犯法律而身陷囹圄,家庭破碎,年迈的母亲也不得安享晚年。通过这样一个生动的案例,周律师提醒大家: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上,都要远离不良诱惑,珍惜亲人和家庭。
节目一经播出,即收获了全国观众的广泛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周律师的讲解通俗易懂,听后很受启发。
节目中,主人公张梅(化名)经朋友介绍加入到一个专门抢红包的群里,在这个群里大家玩一个叫“红包接龙”的游戏,规则是:发红包的人会在红包说明里标注一个数字,一旦有人抢到的红包金额与标注的数字一致,就叫“中包”,对 “中包”的人会有一个惩罚,那就是要将原红包两倍金额的钱转给发红包的人。
抱着自己运气一向很好的侥幸心理,张梅玩的金额越来越大,在抢红包的陷阱里越陷越深。
不知不觉间,张梅已经输掉了家中20万元积蓄,这件事被丈夫王建兵(化名)发现后,两人多次争吵,丈夫以离婚相威胁,警告张梅不要再赌下去了。
然而,这时候的张梅早已是“赌迷心窍”,无法自拔,跟丈夫说就算离婚也得玩。丈夫无奈之下,只得带孩子和张梅办理了离婚手续,搬出了家门。
后来,急于挽回损失的张梅又在朋友的介绍下当上了抢红包群的群主,跟背后老板签订了利润分配协议,依靠收取群管理费取利。这样,张梅每天都可以收到几百甚至上千元的管理费。
可是,“幸福”的日子不长久,张梅正在做回本发财的美梦时,抢红包群被人举报了。警方立案后高度重视,很快掌握了这个红包群的基本情况,一举将张梅、张梅的朋友和老板等人抓获,并以开设赌场罪将张梅等人刑事拘留。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赌场”应该是像香港大片里看到的那样,大厅里一群人分别围坐在赌桌或者老虎机旁,身边摆着一摞摞筹码。管理一个抢红包的微信群,怎么就成了开设赌场呢?
周旭亮律师详细解析道:开设赌场罪,是指犯罪分子以营利为目的,在犯罪分子的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这里的场所既可以是实际的场地,也可以是网络等虚拟的平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张梅等人以营利为目的,设立微信群,收取“保证金”,并依此为群内人员赌博提供平台,属于上述司法解释第(二)项规定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情形。
最终,张梅为自己的贪心付出了代价,法院经过依法审理,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张梅有期徒刑四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五万元。
节目最后,周旭亮律师语重心长地提醒全国广大观众:
“张梅想通过不劳而获发财,不料掉进别人精心设下的陷阱,看似简单的抢红包让她一步步深陷赌博不能自拔,后来帮别人开设赌场而浑然不知,最终失去人身自由,夫妻离异、家庭解体,年迈的母亲不得安享晚年。所以,本案启发我们,要远离不当诱惑,远离赌博,珍惜亲人和家庭。”
《法律讲堂》是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全力打造与重点推出的一档栏目,它关注中国的立法进程,以名家讲座的方式,将现实生活中日常存在的法律问题展现在普通百姓面前,寓法理和个性思考于故事中。
从2004年创办至今,它一直标新立异,关注百姓喜怒哀乐,抓住“好看”“实用”两个关键点,从法律角度层层说事,层层析理,让故事情节和对法律的阐释同步推进,启迪生活。
节目成功播出后,周旭亮律师表示,自己作为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始终将践行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今后,自己也将继续利用央视平台传播机会,向全国观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正确价值观,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将来,周旭亮律师会继续在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为大家讲述精彩内容,欢迎关注我们的预告,准时收看周律师的后续精彩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