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俞某等三人对江苏省南京中院于2015年的行政裁定不服向江苏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于2017年作出行政判决确认了区政府组织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在该判决生效后,原告得知,2015年有关工作人员对原告之一俞某实施了殴打和非法拘禁,强迫拆迁。不仅给原告一家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还对原告一家人身精神造成了伤害。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任战敏律师请求帮助。
任战敏律师接受委托后,在详细研究各项文书和材料后,认为被告因实施了违法的行政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向被告提出国家赔偿。但2018年被告作出的《行政决定书》远远不能弥补原告的实际损失,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任战敏律师的主张法律依据充分,事实明确。应该赔偿原告包括房屋损失、装饰装修损失、各项补助费用损失、室内物品损失等在内共计四百多万,远远高出政府作出的五十余万的赔偿数额。判决撤销政府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书》,并要求政府在判决生效15日内支付赔偿款440余万。
【办案团队】
督导律师:周旭亮、任战敏;
出庭律师:任战敏
【推荐理由】
本案堪称行政赔偿案件经典案例,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亲自代理,经过任战敏律师的不懈努力争取经历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确认了强拆行为违法。又对不合理的行政赔偿决定坚决的提起了行政赔偿之诉,成功的将赔偿金额从五十多万提高到四百多万,全面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谨以本案提醒广大群众在遇到拆迁问题时,要坚定法律信念,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