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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所律师诉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拆迁事务局行政强制案

2020-04-15 16:43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字体: [ ] 阅读:

  【案件概要】

  原告刘某在马鞍山市慈湖乡昭明五队经营的“马鞍山市华信通讯经营部”,依法办有营业执照。因“昭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告被划入征收范围。但是在未与原告刘某达成补偿一致的情况下,分别于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5日全部强拆,财物尽毁。因此,原告对此不服诉诸法院,在一审中法院以原告刘某的起诉没有事实根据,依法应予驳回,原告对此不服,上诉至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原告委托之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刘鹏飞律师、李瑞丽律师代其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9年4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办案风采】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刘鹏飞律师、李瑞丽律师,在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强拆主体的情况下,两位律师精准把控案情,准备材料到零点以后,早上又6点多开始查资料,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据理力争,运用新司法解释,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我方律师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D1款的规定,确认慈湖征迁事务局为拆迁行为主体,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不当,依法予以撤销。

  【案件意义】

  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在此次案件中得到淋漓尽致的诠释,没有当事人与刘鹏飞律师、李瑞丽律师的辛苦坚持,正义也许会永远埋在真相的背后。

  律师可以用专业的知识,带给当事人光明,但同时真相的揭露也需要普通人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坚持到底。